镇江买房 >镇江楼市 >正文

江苏镇江市公积金新政:农村宅基地不计入贷款房屋套数

来源:吉屋   2024-09-17 12:19:00
镇江买房交流群-68群(478)

江苏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明确规定缴存职工名下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

为了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最大限度释放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江苏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明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规定,缴存职工名下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过明确认定标准,可以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也避免了滥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根据新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应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而缴存职工名下有两套房产、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如果缴存职工名下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则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

这一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起。镇江市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都要遵照执行。

政策解读:

为了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江苏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明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职工家庭的房屋套数按借款人提供的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中住房套数合并计算。其中,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最大限度释放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通过明确认定标准,可以避免滥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合理使用。

这一政策将于2024年9月6日起实施,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执行。

镇江买房交流群-68群(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