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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最新通知!农村宅基地不算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

来源:吉屋   2024-09-17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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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最新通知明确农村宅基地不计入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

近日,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明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了缴存职工名下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支持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政策解读:房屋套数计算和申请条件

根据通知内容,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按借款人提供的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中住房套数合并计算。其中,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对于缴存职工名下有两套房产、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情况,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政策解读:农村宅基地不计入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

根据通知的明确规定,缴存职工名下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这意味着,如果缴存职工名下有一套农村宅基地,即使已经有两套房产和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镇江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这一通知,明确了缴存职工名下房屋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的不计入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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